泸溪法院“七一”专题党课筑牢思想防线
2025-07-02 09:17:01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李颖 | 作者:李真 | 点击量:7036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李真)为热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4周年,进一步深化纪律作风建设,推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走深走实,7月1日,泸溪县人民法院召开党员大会,党组书记、院长杨金志以《深刻把握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时代价值与科学内涵,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为题,为全体党员干警带来一堂意义深刻、内涵丰富、催人奋进的“七一”专题党课。院班子成员、全体党员干警参加会议。

党课上,杨金志围绕深刻把握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时代价值与科学内涵、清醒认识当前纪律作风建设存在的短板与风险、以更严要求更实举措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融入司法血脉三个方面,结合法院工作实际,系统阐释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核心要义、深刻内涵和精神实质。并结合典型案例,深刻剖析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严重危害,寄语干警要坚定理想信念、严守纪律红线、锤炼过硬作风。

杨金志强调,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把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检验对党忠诚的“试金石”,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涵养清风正气,以优良作风推动新时代泸溪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一要在深化理论武装中筑牢思想根基。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必修课、常修课,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专题研讨、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引导干警深刻认识不正之风的本质和危害,不断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要在坚持领导带头中发挥“头雁效应”。院领导是作风建设的风向标,必须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要带头严格执行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务接待、执法办案等各项规定,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以“关键少数”的过硬作风带动“绝大多数”的积极转变。三要在聚焦主责主业中彰显为民情怀。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与提升审判执行质效紧密结合,坚决整治庭审不规范、文书有瑕疵、执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影响司法公正和效率的作风顽疾,持续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优化诉讼流程、减轻群众诉累,不断强化审判权运行监督制约,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四要在精准靶向发力中根除司法顽疾。紧密结合法院工作的特点规律和风险点,靶向施治精准发力,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律师、评估拍卖机构、中介等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严禁私下、单独会见一方当事人或律师严禁泄露审判秘密、干预案件审理严禁在案件合议、研究期间组织或参与可能影响案件审理的宴请、娱乐活动严禁选择性执行、消极执行、乱执行狠刹执法办案不正之风,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融入审判执行工作全链条。五要在强化监督执纪中保持高压态势。综合运用审务督察、案件评查、专项检查等多种方式,加强对执法办案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紧盯“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授课前,杨金志带领全体党员干警重温入党誓词,感悟初心使命,汲取奋进力量。铿锵有力的誓言,表达了干警们对党的无限忠诚和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坚定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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